学校已经开学,可拖欠我们半年之久的工资在哪里,互相拖延,反反复复,不能把我们的痛苦驾驭在(他们)的正绩之上,我家媳妇还在医院,三个学生两个大学生,你们可知道我家的困难,李总理出台的支付条例,你们可对得起?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31 09:08:26
网友您好: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可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伊滨区人社部门)反映,您可直接拨打:0379-69691022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