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0-26 17:54:08
尊敬的网友:您好!
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由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受理转出和转入手续。请您具体询问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
如果转移后需要贷款,根据目前《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管委会〔2020〕3号)政策,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职工申请贷款时,除本办法规定的资料外,须提供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使用证明。建议持异地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或网上查询界面)到公积金柜面核实具体可贷额度。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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