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作为新房主(已签购房合同且已生效),到孟津热力公司办理更名,孟津热力公司人员态度恶劣,第一次说带着不动产证和原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就行,拿着证件去了以后又说必须原房主也到场,原房主到场后又说过户更名需要补缴前期的工程费,并且工程费只能交现金,否则不予过户。第一次的工作人员说你不更名用着也行,接下来去是说必须要补缴工程费,如果不补缴的话就不让我们正常缴费,不让正常取暖,谁给的权利?凭什么只让我补费用?小区内20户住户不动产证在2019年已经办出来了,为什么2019年不要求补缴费用?
2.孟津热力公司暖气不配合过户就算了,前台接待人员在他们员工群中泄露我的个人隐私,并告知他们公司所有群成员,针对我家特殊对待。只要是我家人去办理过户就不给我办理。
3.既然这样,我不过户了,还是不行,孟津热力直接把我的户号删除了。太过分了吧,朗朗乾坤,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了?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0-23 13:49: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为工会家属院小区业主,其房屋在与热力司签订的《供热安装施工合同》中第五条约定:“本表的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明、参考邻居为依据,实际面积待核实后双方确认为准,多退少补”。因房产证未办理暂无面积计费依据,故当时统一采取以小区业主预报面积进行计费。 10月22日,诉求人与原房主完成房屋买卖并持房产证到热力公司办理过户,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并告知相关办理流程和补费标准,但诉求人反映“2019年该小区已统一办理房产证,其它用户暂未补费”。热力公司事后核实:该小区确认面积的用户均是按合同约定执行办理,不存在针对办理情况。 热力公司员工分班制上岗,为避免重要业务信息延误,需小组工作群中交接业务,关于转告诉求人情况系正常业务交接,不存在泄漏客户隐私的行为。 10月24日,热力公司与诉求人联系并告知相关工作流程办理始末,热力公司将会针对诉求人反映的“该小区已统一办理过房产证”一事与相关部门予以核实,核实后按《供热安装施工合同》约定,为其办理费用“多退少补”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热力公司电话:80883000、80881905。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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