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孟旺海棠园小区,物业私自加收水费的投诉:
诉求人了解到孟津区物价局文件孟价[2010141号文件,《关于麻屯镇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的批复》,麻屯镇居民生活用水2.20元/吨,依据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综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5元/吨,0.1元农村生活水资源税,合计水费为3.15元每吨,而海棠园小区物诚物业加收业主水费,为4元每吨,每吨多收业主0.85元,诉求人通过网上问政了解到「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未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区,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应当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区域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请求相关部门核实查处办理,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麻屯镇人民政府@孟津区汇兴水务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10-17 10:38: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汇兴水务收取麻屯镇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3.15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2.20元/吨,污水处理费0.85元/吨,水资源税:0.1元/吨),孟旺海棠园小区为总表收费的小区,小区内部的供水管网及设施由开发商安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并收取水费,此外收取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用,孟旺海棠园实际收费为3.9元/吨。已要求物业向业主解释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