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城镇居民原宅基地房屋已经重建且原产权人已病故,并且有公证书,死亡证明,需更换产权人姓名,之前工作人员说让公证处公证,房屋所有的产权人到场后办理,公证已做,由于其中一个人在外地,一直未办,现去办理不动产证,宜阳市民之家无法办理,请问宅基地房屋重建,产权人登记变更,宜阳市民之家是否可以办理,需要提供那些手续,那些流程,能否公示一下。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9-26 16:39: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需提供材料:1.不动产测绘报告(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产证、土地证原件;4.公证书原件;5.完税证明。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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