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09-19 10:00: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上宅小区因为交房时间推迟,产生违约金,开发商告知业主,违约金用物业费抵扣,并签订协议,业主十年甚至二十年不用交物业费。后来开发商破产跑路,小区物业未收到任何款项,又因为协议签订了不用交物业费,导致该物业长期收不到物业费,工人无法发工资,无法正常履行物业职责,小区居民长期投诉,矛盾较大。社区为了解决此问题,成立了物管会,更换了物业,并对小区进行管理。但业主仍然不满,认为自己有不用缴纳物业费的协议,换了物业也不用缴纳,导致新物业入驻后仍然收不到物业费。因为采用梯控措施,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引起业主不满。经过协调,目前梯控已停止运行,小区居民可以正常使用电梯。诉求人反映的物业费较高问题,该收费标准符合市场行情,与周边小区物业费价格一致,且经过公示,无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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