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月10日交了2000元认筹保利林语溪D区车位,卖方承诺若未购买车位,则在办理退款手续后60日内退还认筹金。本人已在7月2日办理了相关手续,到今天9月14日仍未收到退款。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9-18 16:56:4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经协调,关于您反映的退款问题,已在财务等待退款中。我中心将会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退款。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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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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