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5月28日购入小鹏P5一台,提车四天后仪表盘亮起红色P字故障灯,车不能开,当时在蚌埠维修,说驻车模块故障,属于质保范围,于是同意换件。
回洛阳后,时隔不到一个月,同样的故障再次出现,车第二次被拖到新区杜预街检测,回复我传感器问题,几天后更换。
第二次换件后间隔四五天,仪表盘再次亮起故障灯,几天检测后回复我需要更换卡前电机,并保证厂家说了一定不会再次出现问题。
9月12日,同样的电子驻车故障灯再次出现!
这次我选择维权,但洛阳4S告诉我不属于三包范围,不给退换。但是我同样的问题维修了三次,更换了三个配件了,现在还是没解决掉,并且制动系统故障是威胁安全的,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11:14:54
网友您好,您通过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市局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核实具体情况,由于您的汽车是在外地购买,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20号令)规定,已告知您核实投诉主体后拨打商家归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维权,您表示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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