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涧西区长春路38号街坊原住居民,自2023.9.9日夜起,已经陆续有3只狗中毒,2只已死亡。现在小区居民人心惶惶,由于本小区地理条件优越,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员众多。多年来,小区外来租户从未进行“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根据《租赁房屋治安治安管理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向公安机关备案,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不按规定登记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现实名举报38号街坊4栋2门203、401、402、403全部为租房户,且有租客超过半年未备案登记。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9-18 16:49:2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们已通知涧西分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逐户开展调查,发现违规出租的情况及时依法予以处罚,调查结果后续将与你沟通,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