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材料
自2023年8月19日起开始向洛阳市民热线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区委区政府、纪委、供水公司等政府职能部门报案称:孟津区吉利街道西阳社区和物业在明知社区和物业不具备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资格,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该社区和物业在没有孟津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的授权下擅自强行拆除供水公司与业主的直接供水结算水表(该水表从入户至今一直由供水公司直接供水,且有水表户号并在网上支付水费),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供水公司与业主的直接供水结算水表更换为物业自己管理的智能水表,以断水的方式强迫业主使用物业的水卡并接受服务,该社区和物业以垄断水资源的方式强制执行先向物业水卡充钱后使用水的既成事实。
以上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强买强卖并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请公安机关、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判分析,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六项 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 第一项 强买强卖商品的; 第二项 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2023年9月9日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9-11 11:02: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西杨社区为征迁安置小区,由西杨社区对小区进行服务管理。为了更好管理社区以及提高水表的计量精度、便捷性和准确性,经西杨社区研究,由西杨社区出资,配合自来水公司为全体小区居民更换了智能水表。目前已全部更换到位。 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