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合同约定2022年6月30日交付,后来一拖再拖,终干于2023年1月1日交付。按理说,交付时小区配套应均完成,包括供暖基础官网设施,但直到今天县热力、小区物业仍告知无法通暖,究其原因是开发商于几个月前已经将商票支付给热力,但是县热力担心到时候拿不到钱拒绝施工。问题来了,既然热力不愿意相信开发商的信誉,为什么要收这个商票,现在开发商一口咬定日经支付商票给热力了,这是其一,其二,热力和水电燃气一样,均属于居民生活配套必须品,有经营资质的基本上也都是垄断单位,热力本就有义务解决业主所需。至干是否能收到钱是热力和开发商的问题,现在热力以把心到期收不到钱拒绝施工,拿业主的生活便利来给开发商施压,是否合理?再次,中骏作为开发商,理应在交付时一并完成热力管网建设,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现在已经拖9个月了,热力担心商票无法兑付也情有可原,开发商有义务提供现汇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来支付施工款项,否则县住建局怎么给发的竣工验收许可证呢?
望政府督促为盼!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9-08 16:41:05
网友你好:
中骏雍景湾景园开发商宜阳县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热力公司签订《中骏雍景湾、中骏雍景台小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协议》,且协议双方正在履行中。目前小区仍有部分热力设施未完善,热力公司将根据开发公司费用支付情况,进行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如需了解详情,可拨打热力公司市场部咨询电话68899230。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