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1是洛阳市公安局辛店派出所情况说明。抱养人杜翠红 图片2图片3是本大队杜翠红亲笔签名,可以看出辛店派出所的签字并不是杜翠红本人所签字,情况说明也不是杜翠红本人所写,情况说明上只有派出所公章和属实,没有当时办案民警名字工号,请上级领导查实。如果虚假给予撤销情况说明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9-04 16:40:20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提供的说明材料写于2003年9月,按照相应工作流程,经当事人确认无误并捺印指印后,辛店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仅用于证明当事人反映情况属实,原件已交予当事人所有。因为抱养涉及涉及民政部门工作,如您对此有疑问,建议您可持相关材料到所属户籍地民政部门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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