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洛阳市根据《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共享汽车在共享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3-09-01 16:40:07
网友您好:
我市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该政策目前未作调整。我们已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就此问题进行了沟通,若发现有停车设施在收费时未执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可随时拨打12315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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