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建业森林半岛不让业主使用自己购买的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他们的理由是需要缴纳每年600元的车位管理费方能使用,否则车牌不录入门禁系统,导致车辆不能进入,小区业主也明白缴纳正常的费用合情合理合法,但是为啥不缴纳是因为之前已经就小区公共部分停车位以及地下停车位已经有过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公安部门也到现场维护过秩序防止出现群体问题和伤害,最后的结论是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小区车辆先不收取管理费,这里面也有几个情况,小区业主为啥不缴纳,因为物业公司越来越敷衍,业主反映各种问题物业管理推诿扯皮,他们多处违法给他们反映就是不解决,例如小区北侧大门东西两个停车场原本是小区公共区域,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成为收费停车场,在业主多次到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反映的情况下依然没有任何正规的答复和解决,最后导致上访到市,事情才得以妥善解决,在物业公司面前业主是弱势群体,没有能力和物业公司抗衡,小区还有其他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所以只能拒交管理费迫使物业公司对于日常的服务管理做出改善来取得业主正当权益,那么物业公司不让使用地下购买的地下车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通过咨询律师所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没有任何权利和借口不让业主使用自己所购买的车位,至于管理费问题他们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物业费的问题他们已经通过此方法来解决。所以在法院未下达判决书之前物业公司应停止违法行为。不应该以违法行为来制止违法行为,况且这里面是有纠纷的。
第二,小区车位本来就不够,而物业公司违法不让使用地下车位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晚上下班小区车辆无处停放直接堵塞消防通道,如果出现大的消防安全问题后果谁来承担?目前地下车位200个左右实际只有不到20个在正常使用。
第三,人防车位是有使用期限的,车位从开发商移交给物业公司已有两年之余,那么因为物业公司违法不让使用来督促缴纳管理费期间实际使用也就是租期因为物业公司而缩短,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有物业公司来承担毕竟截止目前在有限的使用年限下,已经因为物业违法行为少使用了两年应该酌情赔偿。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9-01 17:48:14
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地下车位在业主购买时,已明确告知需缴纳车位管理费50元/月,在办理交付车位手续已签订车位管理协议,地下车位需手动录入车牌,到期正常续费即可使用,该业主身份无法进行核实,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正常管控。2、小区北门的停车场属于西街社区,并不属于小区内规划用地,因配合县里文明城市创建,解决停车难问题,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开放供业主使用。3、地下车位已全部售出,需业主办理相关资料进行身份核实才可使用。4、地面车位现免费开放供业主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兴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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