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新村内原幼儿园因经营问题,在全体居民强烈反对下改造成了民宿、装修公司。小区居民多次反馈重光门社区,且相关人员也多次调节依旧改成民宿、装修公司。同时小区居民也在百姓呼声多次反馈,给出的结果是该经营合规合法。
试问:1.该经营场所是否实在居民小区内?
2.小区居民内开展民宿等场所是否需要全体居民同意
3.民法典是否是基础法律
4.该事件是否适用于民法典相关条例?
5.相关手续审批的时候是否考虑到营业场所在居民小区的特殊性?如未考虑到其特殊性,下一步要怎么采取措施?如明知是居民小区依旧给出审批通过,是否与民法典内容相违背?如果明知违背依旧通过审批且颁发相关手续,其意图是什么?
6.党和国家各级政府一直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该事件中是否将民宿、装修公司带来的潜在不安全因素是否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居民。是否基层居民的人身安全是放在第一位?
7.民法典作为基础法律教条,该事件中全体居民多次反对的情况下,依旧备案成功。这样做是否存在罔顾事实,且挑战党和国家的法律教条?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8-18 15:23: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西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民宿办理的相关手续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负责,居民可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咨询该民宿手续是否合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