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汝阳到洛阳的出租车拼车由原来的35元/人涨至40元/人,但疫情结束后价格并未回落。参考公交车,豫州行等汝阳至洛阳的价格在20-25元不等,相比之下价格虚高,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出行成本,也给人们出行带来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能规范出租车拼车价格,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3-08-16 18:17:54
网友您好!据汝阳县交通运输局反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4.不按照规定出具车费票据;5.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6.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7.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8.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您所咨询拼车收费高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设备,不符合我县出租车管理规定(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约定协商一口价的除外)。如您遇到出租车驾驶员拒绝打表的情况,可保存相关证据拨打12328热线或与汝阳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68233398)。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支持。至于您提到的规范出租车拼车价格,我县汝发改[2021}43号文件中已经对出租车价格有明确规定,出租车运营中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超标准收费,在计价范围内不打表计价收费、欺客宰客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监管及价格部门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经营者本人及所在公司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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