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和昌优地的业主,2021年向亲戚借首付,以高利率购买和昌优地期房,开发商合同签订的是2023年10月31日交房。且当时合同上避险,将延期交房赔偿金拟定为万分之0.1(各地购房合同普遍为万分之3到5,最低的也是万分之1)。当时就该问题与售楼部顾问及该平台沟通,均无效,最好被迫签订合同。时至今日,临近交房,和昌工期缓慢,交房遥遥无期,内部多项设施(包括大门)减配,承诺的学校商业也没有进展。鄙人现在在北京工作,考虑回老家发展。但看到这个现象,扪心自问,难道当初真不应该着急购房吗?现在有房也回不去.......请领导们去实地看看,开发商的诚信在哪里?!!住建局监管职责体现在哪里?!!老百姓太难了,非得逼着业主老百姓堵马路去上访吗?肯请各位领导关注一下!!!我们要的是实际行动,不是冷冰冰地一句文字回复!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08-17 18:29: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8月13日洛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和昌售楼部对和昌公司和广大业主进行了协调,要求和昌公司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定期组织业主查看施工现场,增派人手,加大投入,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尽快完工交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