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元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京津北路东大科技园C区
2022年2月13日我应聘到洛阳元耐机械有限公司,职位在综合办公室从事安全环保等对外联络工作,双方约定月基本工资为3800元,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2023年以来,公司恶意拖欠我3--7月份(共计5个月)工资,多次催要无果。8月9日下午,经管委会协调,因资方无诚意而不欢而散。今特向政府部门投诉如下:
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支付所欠的工资15000元,并支付本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因被申请人违法的原因致使申请人离职,被告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洛阳元耐机械有限公司改正错误,补发本人的相关待遇。
此致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08-10 10:05: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反馈如下:请您带好相关证据材料,到洛新产业区管委会保支办协调处理此问题,联系方式0379-63000903。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