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多次加油,想要补开发票,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理由是其公司规定只能开具当日消费的发票。
请问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快递等其他商品,消费快半年了还能开具发票,而该加油站却不行?不开具发票是否可以理解为可能存在偷漏税的行为?
PS: 有加油的消费记录。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8-16 16:53:56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局已经收到,经调查,该商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属实。现工作人员已责令商家为您开具了发票。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方面的咨询和投诉,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