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洛阳市碧桂园玖锦台的业主,我在2020年3月在碧桂园玖锦台购买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时工作人员就说考虑到疫情影响,交房时间定为三年交付,可到了2023年5月份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又一纸延期交付通知告知业主按照洛阳市政府关于受疫情影响可以延期三个月交付的通知,我想请问一、买房时已经考虑到疫情影响定了三年的交付期了,为什么还要延期两个月,碧桂园玖玺台项目比玖锦台晚开工,为什么工程进度和交付比玖锦台要早,难道疫情只影响到了玖锦台对别的项目没有影响吗?难道因为疫情我们就可以不还房贷了吗?二、请问政府地方性政策难道能凌驾于合同法之上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以后的社会诚信何在,请领导给予老百姓做主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8-10 16:21:00
网友您好:
关于延期交房问题,诉求人如对延期政策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