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九鼎中和湾物业办与该小区11号楼某商铺勾结,越俎代庖,置民法典相关条款于不顾,偷偷摸摸、遮遮掩掩、鬼鬼祟祟于11号楼东侧并不显眼的地方,业主难以注意的地方张贴不盖章的公告,公告称11号楼东侧原业主停车棚升级改造,需要施工。
经业主发现,名为停车棚升级改造,实为行违建之实,其动用大型机械野蛮施工已造成11号楼大楼基底出现十余米长裂缝,严重危及大楼安全。
依据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小区内公共区域为业主共用。确需改造更改功能的需要业主委员会征集利益相关业主2/3以上人员同意方可实施。
而九鼎中和湾物业办无征集业主意见,不光明正大的告知全体业主,越俎代庖,一个为业主服务的机构行使本不属于他的权力,勾结某商铺进行违建,侵占业主权益。
请相关部门予以惩戒并督促其加固开挖处的地基,对11号楼东侧基底进行修复加固。并尽快恢复停车棚原貌。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8-10 11:04:31
网友您好:
接此诉求后,我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小区查看,经了解,物业公司明确表示11号楼电动车充电棚因年久出现安全隐患现需要在原址进行加固改造,改造后仍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使用且不在顶部加盖任何违规建筑及设备。物业中心已在施工地点张贴通知,在11号楼张贴施工公告。11号楼东侧裂缝已经早已存在,通过此此改造车棚对该裂缝进行整改。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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