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龙泰悦龙门二次逾期,未安合同履行
自2020年购龙泰悦龙门商品房一套,合同应于2
02022.12.31交房,未安合同履行。业主集体上
诉,维权协商之后定于2023.6.30日“必须交房”。如今又二次逾期,二次违约。
小区存在减配问题与购房时宣传高档小区不符。
1. 楼梯间水泥地面,与宣传不符。
2每楼每层电梯口墙砖墙上,与宣传不符。
3 儿童乐园设施,与宣传不符。
4房子未验收却让业主交房,存在违法行为
5 置业顾问告诉业主物业费自2023.7.1日收取,业主并未交房,存在乱收费,欺骗业主
6 规定先验房再缴纳维修基金和物业费,现在开发商要求先交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才让验房,存在程序混乱
7 宣传时的高档小区和现在不符合,物业费收取不合理。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3-07-06 16:05:24
网友您好:您反映已受理,其中维修基金问题已核实,依据《洛阳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关于置业顾问称需要缴纳维修资金才能看房,属对政策认识有偏差,现已责令该企业加强业务培训,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其他问题住建局高度重视,已经约谈龙泰悦龙门开发商,开发商表示,公司会积极配合处理群众的诉求,公司将尽快出台补偿政策解决购房业主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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