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孟津麻屯国宝宸院的业务,因当初买房时不让进入施工现场参观,故不知16、17、26号后边仅9米的距离是生产车间,直到去年工地开放才发现,业主多次沟通维权都无果,当时16与26号楼后方因车间已然投产使用,且多方维权无门,业主们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然最近17号楼后边的空地现在也开始建起生产车间,业主多次向上反应,该企业依然无视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的需要,继续施工,现今眼看厂房即将建成投产,至此,小区最后一排将全面被车间遮挡,其后期可能对人民群众产生的危害如下:
1.空气污染,该企业以生产玻璃为主,众所周知,玻璃生产本就是高污染,玻璃本身包含的铅、镉、铜、锰等重金属在生产中的释放对空气的污染,燃料产生的废气硫氧化物等等都会对人体产生很大危害。
2.噪音污染,最后一排小区本就在航道下方,飞机经过产生的轰鸣声因已提前知晓,故广大业主都无异议。然厂房全部建起,仅9米的距离,最后一排的居民将日夜在工厂的噪音中生活,久而久之将对人的精神、心理以及身体产生巨大的摧残。
3.火灾隐患,一旦企业生产管理不当发生火灾,厂房与居民楼太近,小区的群众的生命财产将受到很大威胁。
总书记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环境的创造。普通百姓买套房本就不易,往往投入多个家庭一辈子的积蓄,买房的目的也不过是安居乐业。而今花费这么多人心血买来的房子却面临这么多的安全威胁,这着实让光大人民群众心寒心惊。故请上级领导能够看到我们的请求,帮助我们这些广大无辜无助的业主及时的对企业进行沟通与监督,能够停止扩建,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为老百姓建立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7-03 09:24: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经查,该建筑东西长约110米,南北宽约30米,现状为1层正在施工的钢构建筑,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认定属违章建筑。当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保持现状,停止一切违法建设并提供相关土地规划批准手续,至今仍未提供。施工期间,麻屯镇人民政府已多次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看守,但当事人李亚某拒不停工,造成“融创国宝宸院”小区业主集体上访。鉴于此,根据《洛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下步我局将与麻屯镇人民政府对接,指导镇政府综合执法人员对其依法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孟津区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