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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税务局的解释违背税法常识

    洛阳市税务局在5月18日回复纳税人说“免抵税额不存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种说法违背常识,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

    一、如果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请问纳税人该哪天缴税?既然没有时间,纳税人是不是可以一直不缴,直到永远?

    这样以来,岂不相当于不用缴税?

    洛阳市税务局,你敢为你说的话负责吗?

    二、看我的图片,如果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请问怎么来的“所属期”?

    综上。洛阳市税务局的回复明显就是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

    并且洛阳市税务局65258806回复纳税人时,一个男的工作人员不敢表明自己的姓名及职务,还和投诉人在电话里大吵,请问,洛阳市税务局怕啥?关于录音,以后我们会上传,请大家听听,看看洛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素质!

    lyd_J72OHW02GX 2023-06-09 评论5 浏览2965 编号 20230609104513567 [税务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6-16 08:41:0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向您进行了解释,如果您还有疑问,诚恳邀请您前往税务机关,就您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沟通,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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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你没给我电话解释过,我也不接受电话解释,请在这里说清楚!

    +1 +1 回复

  • 政府单位回复时必须告知身份姓名!

    +1 +1 回复

  • 唉,执法不守法,让人无语……

    +1 +1 回复

  • 支持这位网友替广大纳税人说话!

    +1 +1 回复

  • 建议您提起复议或诉讼,别在这儿磨嘴皮子了,一般人看不懂!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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