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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税务局的解释明明违法

    洛阳市税务局说增值税免抵税额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此言论,我感觉好可笑:

    一、请看我上传的证据,证据显示在我申报时,系统明明、清清、楚楚地让我填写“所属期”,并且这还是必填项,请问,如果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来的“所属期”?

    二、如果一个税种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它就不叫税种。如果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纳税人该哪一天缴税?

    所以,洛阳市税务局的解释违背常识,让人感觉好可笑,唉,就这,还号称是洛阳市税务方面的专家能手机构?

    三、洛阳市税务局对增值税税额的解释,就相当于网上“指鼠为鸭”事件一样,只有他们自己信,没有一个群众信!

    lyd_rHB70Hd39m 2023-06-07 评论2 浏览3384 编号 20230607164119998 [税务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6-13 08:56:4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向您进行了解释,如果您还有疑问,诚恳邀请您前往税务机关,就您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沟通,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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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自圆其说时就开始胡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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