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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经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为中华保险公司,车辆经4s店定损后,后备箱门边缘靠手工修复无法完全恢复,除非更换全新备件,保险公司已公司规定为由拒不更换。根据责任认定,对方应将我发车辆恢复原样,但4s店已明确告知手工修复无法完全安全恢复,对方保险公司为降低成本,仍选择该种修复方法,且已内部规定为由。想请问该做法是否合理?存在维修瑕疵也算履行维修义务吗?
保险公司 对方 4s店 修复 车辆 手工 维修 请问 更换 认定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3-06-02 11:41:57
您好,您的投诉我分局已知悉,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办法》,我分局已及时督促银行主动与您联系并协商解决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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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ong89714 2023-06-06 17:36:22 【洛阳市】
已解决,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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