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底退的房,但之前房租已交到2022年12月31日,退房后多次协商,物业推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均以洛阳市财政补贴未到账为由,拒绝退还多交的房屋租金,目前已过去8个多月,仍没有退还。
最后一次电话沟通,甚至还说上面要发文,让我们这些人才公寓租户向租赁公司补交政府每月补贴的租金部分,之后政府再把这部分钱发给我们,不知可有此项规定?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02 09:18:46
网友您好:
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系列问题请向主管部门市房管局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