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警短信通知5月15日19:20分,本人车辆在丽春东路王城大道于上阳路段,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处罚。本人车辆违停在名优雅筑路上,远离涧东路和丽春东路路口,近期已是第二次同一地方被处罚,而西边涧东路和丽春东路路口10米处,数个警车也长期停在路口。
对于本次处罚的异议,根据交警12123的图片,是人为手持设备拍照,不是短信通知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而根据2021年4月的多部门公告,市区“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移交至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洛阳城管执法公众号也说明过交管12123只能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城管也每天在该路段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是不是现在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已经同时开始管理违章停车处罚,但未见有关部门进行公告。
本人也知道交警部门会以“对于违法停车影响道路通行或造成交通拥堵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留现场处罚权”进行解释,但交警部门开始对违章停车进行处罚,2021年的公告又有何意义,就让交警部门管理,现在又多个城管管理,对于百姓来说只是多部门罚款而已,又怎能让百姓对政府部门信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5-23 11:09:31
网友您好!如果您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到市交警支队(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一楼机动大队业务办理窗口进行陈述申辩。2、若陈述申辩结果您并不满意,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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