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月份在华耀城买的4块地公寓1-809,买房时销售顾问告诉我没房了,有个业主交了定金现在不要了,销售顾问王文龙要求我给5000块费用,然后还有472.46的费用,就把仅有的一套房子转让给我,我当时都交了(前提是告诉我仅有这一套转让的房子了,没有其他任何房源)。而且多交的钱现在也不知道交哪里去了,因为多交的钱和买房钱收据不一样。2023年4.15号交房,我去了看此公寓门口还有未出售完房子的广告,我问了一下当时交房的人,告诉我还有二十多套公寓没卖完。当时还有那么多房子可以选择,为什么销售顾问让我多掏钱卖给我?我觉得他们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我当天去售楼部求证,没任何人给我解决,都是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还都是踢皮球的态度。
4.15号当天交房时,让我先签交房合同和物业合同,不签不能去看房验房,我说如果房子有问题怎么办,交房人承诺说签完合同,有任何问题他们都给解决。验房时,发现我的房子飘窗特别宽,比其他家都宽20公分左右,顶也是同样宽,然后我家的实用面积明显比其他家小很多,这种问题在买房前没有得到任何告知,如有告知我也不会去买,纯属欺骗消费者,我要求他们给我解决这个问题,迟迟得不到回应,也没有给我任何解释,也不给我解决实质性问题,都是踢皮球似的不管。
而且交房时没有给出任何的实测面积数据(正常交房都会给具体的实测数据)飘窗太大导致收到的房子和买的面积不符,现在是我们物业费也按照合同面积交了三年,现在收到的房子面积不对,强烈要求他们出一下实测面积,解决我这个问题。
4.45号的事到今天为止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是没人给解,现在希望他们给我解决此事,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5-31 09:00:1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了解,诉求人均在双方自愿原则上签订协议,经协调双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执行, 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5037。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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