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继承一套1996年竣工房改房(房产证显示当时实际购房款为近三万元),现要转让出售该住房,但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发票及合理费用发票,该房子如何计算原值?是否按1%还是按20%缴纳个税?谢谢。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5-19 18:42:54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继承房屋后,对房屋进行出售的,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将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的房产再出售,购房时间可按原购房时间确定,若房产至今自用已超过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有关个人所得税。两个条件有任何一个不满足,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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