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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涧西区一拖23号街坊5栋的居民,响应政府棚户区拆迁改造,购买了涧西区郑州路和景华路交叉口东方沁园的安置房。拆迁补偿协议、选房单、首次交款票据我都具备,可是公积金提取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属于棚户区改造,不能提取公积金!我该怎么办?棚户区改造,购买拆迁安置房真的不能提取本人的公积金吗?
公积金 棚户区 拆迁 安置 提取 涧西区 改造 购买 住房 郑州路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5-12 20:05:3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4 号):“购买本市行政区域以内拆迁安置住房的,拆迁安置住房购买回迁房面积超出部分的,应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自协议签订日期之日起5年以内有效,且加盖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拆迁管理部门专用章)、回迁房补差价的付款票据(5年以内)”。提取资料以中心柜台核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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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985985 2023-05-11 19:02:21 【洛阳市洛龙区】
70年产权的商品房二手房才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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