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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请问伊滨区公安局,此事什么时候能解决?

    之前通过本平台反映,我在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国飞办公家具店,在淘宝开设的店铺“创金办公家具”购买柜子后,因质量问题要求商家解决,商家不但不解决,反而在互联网上曝光,他通过30元钱,指使送货员送货时偷拍的我全家人照片,我才得知我全家被偷拍。相关部门有受理,但是一直没有具体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请处理!

    scybmazj 2023-05-07 评论0 浏览709 编号 20230507094243563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5-08 15:35:4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指派伊滨分局庞村派出所进行核查,经了解:您在网上购买的柜子京东物流于2023年4月8日送达。因购买的柜子超过50公斤,不符合免费配送上楼条件,卖家与配送员沟通后向配送员额外支付上楼配送费用(有通话录音)。您提出的照片问题,系送货员送货凭证,非商家安排刻意安排人员拍摄。费用问题系商家支付快递员送货上楼费用。另您反应的卖家将拍摄照片发布在网上,经了解系您与卖家因柜子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您在售后平台上申请仅退款申请未收到货,商家为了证明货物到达在申诉平台上上传收货照片,未将照片在其他网络平台外传。庞村派出所将该情况汇报法制部门,经法制部门审核,不构成案件。民警已责令卖家删除手机上的照片信息,告知其妥善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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