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三再四总是糊弄老百姓答非所问,总是不解决问题就解决问题了吗?不了了之?
第五次再问同一个问题:原先是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没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才知道被变成了国有土地,不能换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也停办了好几年了,因此不能办不动产证,怎么办???
不管土地性质怎么变更,只要给办不动产证就可以了,现在因为土地性质变更,导致不能办不动产证。问题是如附图所示:这样以村改居方式转变土地性质,好像是违法的。请说明附合国家国务院哪个法规哪条规定?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6-03 10:18: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关镇辖区内集体土地权属问题的通知》(宜政土[2001]35号)要求,鉴于城关镇辖区内六个居委会的居民已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六个居委会土地依法收归国家所有。居民原持有集体使用证的可换发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如需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提供材料如下:1.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一份;3.土地出让合同原件一份;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一份;5.用地批复文件原件一份;6.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证明、税费缴纳凭证原件一份。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