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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外地来洛阳工作,3月5日入职灵山寺景区,因家人生病,需人照看,试用期离职,原与灵山寺景区谈定试用期8000一个月,总共上班15.5天,发工资看到是按5000每月发的,用人单位答复,试用期个人离职不能按照约定工资发放,属于公司规定,请教相关劳动部门领导,这种公司规定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违规存在。
试用期 离职 景区 是否 合法 发放 谈定 入职 需人 事务局
回复部门: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05-06 14:43:28
网友朋友: 你好! 灵山寺景区管理不属于我局的职责范围,关于工资问题可咨询宜阳县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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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大叔 2023-04-14 13:16:22 【北京市】
试用期也不能打折发,该多少多少,受法律保护的。再说工资微信转账吗,不应该是公司账户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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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业主 2023-04-26 21:32:13 【河北省】
打工这些年我也是第一次遇到。
回复评论
yg94 2023-04-14 12:54:22 【洛阳市西工区】
劳动仲裁吧!留好证据!另外问一下,你去的这个是不是北京的某某公司?
百度业主 2023-04-26 21:33:34 【河北省】
好像北京有公司,洛阳口碑很差,来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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