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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正商城二期延期交房

    1正商城二期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4月30日,但销售打电话通知,洛阳政府同意延期3个月交房,并且还不用对业主进行补偿。

    2如果政府同意,为什么没有征得购房者同意,就下发相关文件?

    3房子延期对业主造成的损失是由政府出?太不拿老百姓当回事了吧。上新闻吧。

    安全123 2023-04-04 评论1 浏览7577 编号 2023040416020798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4-07 15:27:17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经了解,您所指的政府文件第十八条,当中明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房,请您查看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交房条款当时约定的日期即可。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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