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4-07 15:01: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物业办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未签订小区停车服务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临时停放,90分钟内免费。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现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