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多在地下停车场开小轿车停车,三个小时后十一点零五出停车场,收取20元停车费,说是过了十一点就是过夜,按照当时出口处价目表,20元不仅是一天停车5元算在里面,还另加15元过夜费。我们对此表示疑惑,收费处那位在岗人员说全洛阳市都是这么收费……这是否是收费过高?是否合理?公布的文件上表明过夜只收10元。
而且入口处也没有明确收费指示牌,出口处才有。希望退回多收取我们的费用,并且按要求收取费用而不是私自涨价。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4-06 09:37: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的诉求回复如下:已告知投诉人,该停车场属于小区停车场,根据洛发改201803号文件第五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7点到23点为白天时段,收费5元,23点到7点为夜间时段,收费15元。未签订小区停车服务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临时停放,90分钟内免费。停车场入口出口均有公示。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