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涧西区南昌路丹尼斯商场3000左右购入一件男装外套,穿了两次均是干洗,但衣领袖口严重变形。我自行拿到维修衣服处打算修复,经咨询,说颜色材质等原因很难找到相同的,担心后续维修效果不理想,我拿着衣服到当时购买专柜,经沟通,专柜愿意把衣服返回厂家,看是否配到相同材质进行维修,费用我和专柜各承担一半,本来我的目的也只是维修衣服,当场我就同意了这个解决方案,一半的费用也付给了专柜人员。原来说是一个星期可以修好,但一个星期、两个星期过去了也没有通知我取衣服。后续经我多次催促沟通,得知衣服没有到所谓的厂家进行维修,专柜自行找了裁缝店进行维修,衣服通知我取,取回来维修结果特别不理想。后续我投诉到商场,丹尼斯说只能双方协商。我在3月3号打了12315投诉电话,后续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工作人员和我联系,按照流程提供了凭证,情况说明等资料,现场沟通了两次,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重申我们只有调解权力,不行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今天市场监督管理局像应付差事一样,给我出了一张证明,说双方意见不一致,我们协调不了,你可以去上级继续投诉,或者起诉。专柜给的最终结果是:你对维修的不满意我们拆除,把衣服之前的再给你装上。请问这件衣服被你们拆来拆去,我就必须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负责管理商家的,原来只有协调权,监管权、处罚权都没有是吧?市场监督管理局某些工作人员如此不作为,和稀泥,应付、急于推脱的工作态度,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还是为了保护商家?是为消费者服务还是为商家服务?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3-30 10:34: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3月3日我所接诉求人投诉在丹尼斯boss专柜购买的衣服,衣领和袖口、底边变形,去专柜维修衣服,维修后不满意。后经我所调查,诉求人几年前购买的衣服,未能提供购买衣服的消费凭证,无法确定在该专柜购买衣服的时间。因专柜现已无该品牌同款衣服,双方协商共同承担维修费用,由类似的衣料替换衣领等部位。后专柜维修好,诉求人对替换的衣料不满意。3月13日,我所与双方联系,双方先自行协商。双方协商无果后,又于3月21日、3月28日两次到我所调解,诉求人要求按衣服折旧后3倍赔偿,对此要求商家提出拒绝调解,我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中:“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我所决定终止调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