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4日购买了10张位于洛阳伊滨区的薰衣草温泉票,当天带6位家人前往消费,消费过程中发现温泉水温极低(室外温度不到25度),室内水池非常脏基本没有空余地方可用。家中老人泡温泉当天被冻的非常厉害,三天后发现走路愈加僵硬,住院半个月,现拄拐走路,因此事被家里埋怨,全家均不同意再去薰衣草温泉消费。后向薰衣草温泉沟通要求退掉未使用的温泉票的费用,被遭拒绝。沟通过程中竟被告知等天热再来消费!后续在两个500人的小区群里售卖温泉票(30元一张),压根没有人买。1月10日、1月11日、3月25日多次沟通均被薰衣草温泉客服找借口拖延时间,并拒绝退款。
诉求:1、要求薰衣草温泉公司全额退票退款300元!
2、薰衣草温泉水温极低、缺乏监管、环境脏乱差、对消费者不负责,请相关单位加强监管、有所作为!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28 16:43:32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辖区诸葛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您取得联系,经调解,商家为您核实您的订单后全额退款,经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认可,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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