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1月份在孟津区亚威金尊订购一套预售商品房,房屋位于亚威金尊5号楼22楼4室。按照合同约定,亚威金尊预售商品房于2020年12月交房。在交房期间内,我发现亚威金尊5号楼2单元4室房子质量存在问题:墙体大面积空洞、地面坑洼不平、墙体大面积用手一摸掉沙子,栏杆上面大坑,墙体裂缝多处等,我于2020年12月20日把问题反映给亚威物业办公室并同时把这些问题反映给亚威金尊售楼部有关负责人,从2020年12月开始截止到今天为止,我向亚威物业反映无数次,亚威金尊没有把我的房子质量问题给予解决,造成我不能及时装修入住,孩子结婚不能用上新房,从2020年5月开始在外租房,每月房租2000元的经济负担。2023年3月17号,亚威物业有关负责人联系我,说房子修好了,我一看,就是应付,治标不治本,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造成业主至今为止不能按时收房!请问这样的豆腐渣工程是怎样验收合格的?请问由于亚威金尊房子质量问题,造成业主两年多不能收房装修入住,长期在外租房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请问由于亚威金尊房子质量问题,业主两年多时间不能按时收房,期间的物业费应不应该交?
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这些民生问题,给予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业主任老师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3-24 15:46: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经调查,诉求人反映问题属实。按照规定,物业费从开发商和业主约定的交房之日次月开始收取,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服务和不需要服务为由拒缴物业费。因此,物业收费行为符合规定。我们已要求物业组织开发商和诉求人,现场协调维修期间物业费问题。同时,联系诉求人,建议其提供开发商影响其收房的证据,如物业协调失败,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