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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燃气表装上计量就不准是用户的责任吗?

    从新奥燃气客服了解到,燃气表的使用周期是十年。我家使用的是新奥燃气。燃气表是2018年8月30日安装的截止到2023年2月20日用了4年半,在2月20号的时候,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说我家表有问题。摘走了原表,换了块新表。并给我家停了气。要求我从安装之日起追补表计误差700立升,不交就不送气,我说先交100元用上气,表计问题我积极配合处理,燃气公司不予理会我,导致我就20多天没用气,无奈我只有按照他们说的补交了700立升的气钱,请问燃气公司你们新装上的表计量就有问题吗?我打了20多天的12345电话想得到你们合理的、公正的有说服力的处理方案,你们把这12345市长公开电话派发的工单视若罔闻,不处理直接填报已处理完事。从2月20号至今,燃气公司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洽谈此事。

    网友1309519 2023-03-16 评论1 浏览7557 编号 20230316142604819 [新奥华油燃气公司]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23-03-20 16:50: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查询,您家于2018年8月30日开卡,开卡日购气50方,2018年11月06日购气20方,2018年12月10日购气20方,2019年1月3日购气20方,2019年1月29日购气100方,2019年7月28日购气50方,2019年12月26日购气20方,2020年一整年没有购气记录,2021年1月23日购气20方,2022年1月5日购气150方,此后再无购气记录。          
      2023年2月经大数据筛查,发现该您家存在表超问题,工作人员于2月20日到您家进行换表作业。核实到,您家用气时间为54个月,总购气量只有450方,机械齿轮读书1175方。
      根据GB/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6.2.4款,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表显示的数据为基准数据。IC卡控制器部分只作为预收费的计算辅助管理工具,基表数据作为气量计算依据。营业员进行气量核算,首先查询用户历史购气记录,根据用户购气量和用气量计算相应补气量或超用气量。公式如下:
总用气量1175立方-总购气量450立方=725立方(表超用气量)
      建议您尽快补交超用气费,以免耽误正常用气。
      咨询、办理燃气业务请拨打全天值守客服热线95158,获取便民信息、参与线上活动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洛阳新奥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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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燃气表是用户自己买的?还是新奥燃气提供的?如果是新奥燃气提供的,那应该追查表的生产企业,你说表超,那如果是表的质量问题,只显示超的数据而客户并没有买那么多,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反正是有问题就找客户的问题,要钱要钱,不给就停气,强盗逻辑,这就是垄断的后果,与民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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