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银河小区二期经适房,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22年9月通知收房,但是他们手续不全,质量认定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也没有,另外我们去看房,门有问题,墙顶不平,都没维修,现在2023年3月我们急着居住,想要收房装修,但是物业费要求我们从去年10月缴纳,他们存在的质量问题没处理,也没有合格证这些东西,单方面通知后,我们就要为多交5个月物业费?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3-03-13 09:53: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按照洛阳市发改委2018年3号文件,物业服务费自通知交房之日次月起开始收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