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元一号三期瑞境苑35号楼2单元1601的业主。我长期在上海打工,回去一次十分不易。
2019年交房至今,多次打电话询问,都不给出解决方案。
我在2023年1月16日前往售楼部办理面积差退费协议,但截止2023年3月7日仍未收到面积差退款。
23年2月至3月,我多次致电开元壹号售楼部,均不给出明确的打款日期,含糊其词,意图一拖再拖。
我身在外地,一年回去次数有限,不可能经常跑到售楼部去扯皮追问进度。
我在23年1月份前往市民之家办理事务时,充分感受到洛阳的行政效率之高,对老百姓的服务态度非常好。
我由衷的希望有关领导,能够督促开元壹号相关责任人,帮助我早日拿到面积差的退费。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3-13 16:51:3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办理退款事宜。经了解,开发企业正在排队退款中,预计9月底前退款到位。若后期仍未退款,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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