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12.2让姐姐帮忙在微信里通过若兰阁员工订了一个198套餐,有效期为三年,包含2套衣服+5张入册(送相册海报钱包)。图二上图就是他们当时发的活动海报。因为是团购加朋友圈转发活动,所以最后是三套衣服+入册5张+2张精修底板。
2023.2.25到店里拍摄,却被告知拍摄套餐可选的衣服只有VIP区(大概八套衣服且破旧不堪或有明显污渍),想要协商退款遭到商家拒绝,回复要么加钱升级套餐要么不拍作废,讽刺说两百块钱还想拍啥。店员告知我所参加的活动海报是图二下图,因为不想多事,就选择了两套衣服匆忙结束拍摄。
2023.3.4到店里选照片,选片师告知我只能拿到2张电子照片(也就是转发朋友圈送的2张),其他底片包括入册的5张照片都不能给我,如果想要照片,只能提供额外收费80元每张的精修照片。商家一再变本加厉的恶意敲诈,我要求不用套餐的任何内容只拿回我所有的底片,遭到商家拒绝,商家给出的解决办法一是我去投诉,二是让我认栽接受不平等条款。
投诉理由:
1.商家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商家活动海报没有明确拍摄具体内容的前提下,若兰阁员工未提前告知套餐具体内容,包括拍摄衣服受限且不提供底片。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2.商家侵犯了本人的公平交易权。在到店拍摄和选片时,商家通过恶意营销诱导消费者升级套餐获得服装权限、另外付费换取照片。商家违反了《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3.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本人能提供转发记录证明我所发海报就是2020.12.2当时的活动,但商家的海报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商家解释是海报有正反两面,我提供的是一面,商家这是另外一面。变相承认他们在搞虚假宣传,违反《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条。
4.商家推卸责任且是惯犯。由于当时办理套餐的员工离职,商家拒不承认他们没有明确条款的失职行为,推卸责任说是我没问。一会解释老板换了员工也换了,一会说来拍摄198套餐的人都能接受,只有我在搞特殊。也从侧面反映出之前已经有很多顾客认栽。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06 11:25:35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辖区珠江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您取得联系,经了解,由于您在商家处拍照商家未按照约定给您底片,遂你发帖投诉,经珠江路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表示会主动与您联系并妥善解决,若您有相关问题咨询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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