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瀍滨隆居属于洛阳市经适房,2019年拿到房屋钥匙,我们于2.13日去市民之家缴纳了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在办理房产证这一步骤得知需要房地产开发商一同前往,工作人员帮我们写上了所需的资料,如开发商不一同前往则需要开发商的负责人委托书、分户图、界定卡、补充协议、契税票。今早和各住户一同去开发商办公室问询,开发商说可以开具分户图但是要签订协议:大致内容为拿到资料后如办不出来、无法办理房产证,则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明摆的给户主们设门槛、使绊子,意图索取900元代办费。新入住约有384户,如果都缴纳了900代办费则将获利345,600元。这对购买经适房的住户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想问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因该向哪个单位反应,以及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3-01 10:29:22
网友您好: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不动产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业主可以在开发公司从业端申请办理,也可以与开发商一同前往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我们已告知开发企业不允许收代办费。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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