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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信访部门和业主代表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承诺去年年底正式电完工,到现在迟迟不见动静,我们花了一辈子的心血买房,没想到确碰到这种无良开发商,难道我们只能自认倒霉吗?开发商在22年4.1号在未达到合格的情况下强制交房,并且开始计算物业费,请问这个合理吗?现在有个别业主无家可归,迫不得已需收房入住。但到物业收房时,物业方依然要求物业费从2022.4.1日开始补交,不然不让收房,请问物业有权利这样做吗?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是业主,还没入住就被物业欺压,任人拿捏,致我们全体业主的权益何在?恳请政府监管部门为我们做主!
业主 开发商 物业 收房 物业费 交房 入住 请问 合格 香林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2-17 09:24: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相关单位进行办理。经了解,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启动手续,将按照上级部署尽快进行交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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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3884 2023-02-17 09:48:53 【洛阳市偃师区】
回答的都不是人家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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