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路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申请入住时明确“象征性收取少量租金”。住房合同中写着补贴部分“收到市财政补贴后补齐”。目前在住青年人才没有收到任何财政补贴,也没有收到关于申请补贴的通知,城投集团在2月14日张贴公告要求租户补齐补贴部分房租,工作人员声称财政补贴没到位,需要租户自行缴纳全部租房费用。请问城投集团有何依据单方面更改青年人才公寓房租政策?宜人路青年人才公寓房租、住房补贴问题到底如何处理?请相关部门给予公开明确的回应。
回复部门:城投集团 2023-02-16 10:29:08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城投集团工作的关注。收到您投诉后,城投集团高度重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查明原因,现回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洛事〔2022〕1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位于宜人东路与尚贤街交汇处的人才公寓项目实行“租补分离”政策,住房补贴按照每月本科500元、硕士800元、博士1200元标准,由相关部门发放至租户个人账户,再由个人按照租住标准交给我单位。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人才领导小组认定的价格标准收取房租,未存在单方面更改青年人才公寓房租政策的现象。
感谢您对统建人才公寓工作的支持!如您对该问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方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您解答。(翟东来,联系电话:1383793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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