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正大国际广场住宅(西区)物业公司为谋取个体利益,私自掐断公共区域氛围灯照明设施长达3年,公共区域照明设施,是业主的集体财产,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处置或改变其用途。物业的擅自行为,不仅侵犯了业主的集体利益,已经形成侵权行为!而且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第27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物业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三十一条 物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57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2-10 15:36:04
网友您好:
经查,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做好小区服务管理,氛围灯需节假日等适时开启,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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