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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古都天玺前期物业费转嫁业主合规吗

    用户提问 2023-02-02 13:31:29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近期也有不少业主向老城区进行投诉,得到回复,鉴于目前部分业主着急装修,此部分业主可先进行交房,地产公司承担临时电费、两个月物业费。若无法接受此种方式交房的业主可待满足合同产房条件时进行交房。 然而实际,就算没有减免,也应当在具备交房条件并办理交房手续、签订完物业管理协议后开始收取,或者开发商达到交房必备条件后约定交房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无论怎样都不应该从1月1号开始收取整年度物业费。前期费用物业向开放商主张,要不来钱也不能把责任转嫁给业主。不足额交纳一年就不给钥匙,“无法无天”,哪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一次性交一年,不能按月或季度交,执能部门不行使执法权,实名举报都是机械性回复,无实质性内容。 无良开发商和物业的“胆大包天”无疑缺乏监督、互相推诿扯皮造就的。不讨便宜也不能总让百姓吃亏。利用您手中的权利多为百姓实际着想。千万不能放任自流下去。市场需要监管,老百姓是相信政府、拥护党相信法律的,不要让百姓寒心。 [查看详情+]

    老城区回复 2023-02-03 16:05: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古都集团进行办理。经了解,海晨公司已将5#、7#楼移交悦宸物业公司。海晨公司无权管理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及相关问题。悦宸物业公司由古都天玺小区业委会招标进场管理。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悦宸物业公司进行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没说谁管谁,只是说由谁来支付前期物业费的问题,这回答也太向着海晨公司了,像极了家长一再袒护自己家孩子没错似的。物业公司向业主主张收取前期物业费的不合规,难道不受你们监督。凡事让自己去联系,能讲通还会向你们举报吗,像极了春节小品懒政,真是艺术来源于生活。

    网友604138 2023-02-03 评论3 浏览2044 编号 20230203163815444 [老城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2-07 09:09: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古都集团进行办理。经了解,海晨公司交房前按照购房合同上留存的信息,提前致电业主进行联系,并邮寄交房通知书。赠送物业费属于交房期间的活动目前已截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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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们签的是认购书还是预售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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