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驰第一大街一期家外家超市所在建筑规划用途为:会所。房产证标用该建筑用途为会所。
现目前竟改成了超市和商铺等商业用途。请问这样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竟然在该建筑上又加盖了一层,把原健身房泳池部分的遮光棚顶盖改为钢筋混凝土屋顶,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如果大家都这样肆无忌惮的私改建筑规划用途,那还要规划做什么?
请贵单位重视该情况!如果违法违规,请依法要求违法违规单位进行整改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2-01 17:58: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房屋改变使用性质、私搭乱建问题,属住建房管部门和辖区政府管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